福州发布2026版绿色建材采购要求,门窗供应要准备哪些资料?

福州9月28日发布并施行2026版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配套文件。结合官方附件,分清外门窗与内门窗的计算分类、80%与40%的不同口径,并梳理适用项目的产品证明、进场台账和评价资料。

2026年9月28日,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三份2026年版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配套文件,涉及采购基本要求、应用比例计算和项目设计评价。通知明确,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4年发布的三份试行文件同时废止。官网页面显示的发布时间也是9月28日。向相关项目供货的门窗企业,需要及时核对产品性能、供货资料与实际用量是否对应。查看福州市住建局通知及附件

适用范围先看清,地方要求不能直接套用全国项目

此次通知要求,纳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项目按文件执行。《福州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2026年版)》列举的适用项目包括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城市更新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因此,采购人员应先确认项目所在地及其是否属于政策实施范围,再核对招标和设计文件采用的具体要求。“门窗必选”或“80%”均有适用范围,不能据此认定深圳的全部工程、普通家庭装修或所有门类都必须照搬福州的规则。跨地区供货企业可以借鉴资料管理方法,但具体合同要求仍需对照当地政策及项目文件核实。

三份文件各有分工:《基本要求》规定建筑品质和产品指标;《福州市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技术细则(2026年版)》(下称《计算细则》)说明材料怎样分类、计量和计分;《福州市绿色建材应用项目设计及评价导则(2026年版)》(下称《评价导则》)规定设计、检查和评价的资料要求。若只依据其中一张表确定全部供货条件,容易遗漏其他要求。

外门窗与内门窗,在计算表中是两项

《计算细则》表3.2将“节能外门窗/透光幕墙”列在主体及围护结构工程用材中,标注为必选项、绿色建材占比不低于80%,对应二级指标5分;“建筑内门窗”列在装饰装修工程用材中,标注为可选项,对应二级指标3分。《评价导则》说明,被列为必选绿色建材的类别,项目如有应用,原则上应达到80%及以上的应用比例。

这里的80%有明确的核算对象。《计算细则》第3.4条要求,按每个二级指标所用的全部材料计算绿色建材占比,达到80%可取得该指标全部分值,必选项须达到这一比例。这一比例并不意味着“整栋楼只要买够80%的门窗就算达标”,也不意味着任意一份绿色证书都能覆盖该类全部供货。

福州计算细则中节能外门窗透光幕墙必选不低于80%与建筑内门窗可选的分类对比

图1|依据福州《计算细则》表3.2整理的两项门窗分类。用于说明资料核查对象;具体产品归类、参评范围和计量口径应结合项目清单确认。

《基本要求》第2.0.2条还提出,涉及可选类时,选用绿色建材的小类数量不得少于项目涉及可选建材小类的40%,并以绿色建材用量不低于同一小类建材总用量的80%作为认定口径。“选了多少小类”与“某一类用了多少绿色建材”,核查的是两个不同问题。项目总应用比例另按《计算细则》的指标分值计算,采购清单中的面积、数量和金额不能混在一起直接相加。

看门窗,也要看配件、型材和中空玻璃

《基本要求》第4.2.1条分别列出门窗、门窗配件及型材、中空玻璃的要求。门窗部分涉及气密性、空气声隔声性能、传热系数和太阳得热系数;配件及型材部分涉及密封胶条、密封胶、型材表面质量等;中空玻璃部分涉及水气密封耐久性、色差以及可见光透射和反射表现。

供应商准备资料时,仅在报价单上注明“节能玻璃”“绿色型材”还不够。建议按拟供门窗型号整理技术说明,明确玻璃配置、型材及配件各自对应的报告,再逐项核对项目要求。材料名称相近,不等于报告覆盖的型号、规格和构造相同。

采购方也不宜把某个材料参数当作整樘门窗的全部性能证明。例如,中空玻璃资料与门窗整体气密性资料,核查对象并不相同。对于有防火、疏散或其他安全功能的门,绿色建材资料同样不能替代相应功能要求的核查。《评价导则》第7.3条明确,应用项目使用的绿色建材性能指标不应低于设计文件要求。

从采购到评价,资料要能追到实际进场产品

《评价导则》要求评价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或符合性证明等文件,以及进场验收证明和应用比例计算书的可靠性。项目验收资料须包括绿色建材进场专项台账,内容涉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货单位、生产厂家、质量证明文件编号、进场时间等。

针对门窗供货,建中说门道建议在发货前开始准备:先用项目清单确定名称和型号,再建立供货产品与证明文件的对应表。发货和进场时核对批次、数量及厂家信息,出现代料、型号调整或玻璃配置变化时,应将变更情况同步提交项目技术人员核查,补齐确认记录,不能继续沿用与实物不符的资料。

门窗设计采购进场评价资料衔接及型号用量变更核查流程

图2|门窗资料从设计、采购、进场到评价的衔接示意。型号或用量变化时,应重新核对对应资料和实际使用记录。

这些记录还关系到后续用量核算。《计算细则》要求在设计阶段开展应用比例计算,并在竣工结算阶段依据实际使用量等佐证材料复核;《评价导则》则要求绿色建材应用评价在竣工验收前进行。供货方应配合项目安排提前准备资料,不能等到结算时才补建进场台账。设计表中的预计用量与最终交付用量有出入时,也要保留可追溯的依据。

正在报价或供货,可以先核对这四项

  • 项目范围:确认是否属于福州政策实施范围,取得本项目采用的文件版本和设计要求。
  • 产品归类:分清外门窗、内门窗及配套材料在清单和计算表中的位置,明确相应计量单位。
  • 性能与证明:逐项核对产品配置、报告或证书覆盖范围;发现不一致时,请原出具机构或项目技术人员核实。
  • 交付记录:让合同、供货清单、进场台账和实际使用记录相互对应,保留变更及确认资料。

此次福州文件更新后,门窗企业需要针对适用项目重新梳理选材和供货资料。明确“供什么、用在哪里、由哪份资料证明”,才能为采购和验收提供可核查的依据。

资料来源与查阅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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